跳到主要內容

工會在勞動事件法中可扮演之角色(三)


共通基礎中間確認之訴

文/蔡翰征 幹事  

  《民事訴訟法》在2003年的時候,修正增列了特殊型態的選定當事人制度,這在第44條之1的第1項中就明文規定:「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為同一公益社團法人之社員者,於章程所定目的範圍內,得選定該法人為選定人起訴。」意思就是,工會在章程所設定的目的範圍內,可以被工會會員選定來幫忙提起訴訟,工會也就可以順理成章的成為具備足夠資格的原告身分。既然工會是依法接受選定,是為了多數會員權益發起訴訟,也就是基於各選定人的請求而協助幫忙,所以,法院審理的對象就會包含涉及全體選定人的共通爭議點,例如:雇主有無違反勞動法規的行為等等;以及各選定人之個別爭議點,例如:受損害之情形、請求權是否瀕臨消滅時效等等。

  而為了使選定人與被告間關於請求或法律關係的共通基礎前提要件儘早確定,在《勞動事件法》第41條第1項就明定工會在訴訟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可以追加提起中間確認之訴。意思就是,在案件起訴後,若發現某法律關係對於訴訟的裁判具有決定性影響,而且可能得另外再提起一個訴訟來主張這個法律關係,這時候工會就可以在原訴訟中追加請求法院一併確定這個法律關係,方便將來的主張成立且預防再起爭執,來提升審判效能,並促使當事人可以根據這個確認裁判的結果來自主解決紛爭。


  而工會幫忙提起這個中間確認之訴的團體訴訟,因為具有訴訟經濟及便利勞工行使權利的效益,所以為了避免工會依法需要預先繳納的裁判費金額較高導致沒有能力負擔,當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超過新臺幣100萬元的部分,依法可以暫時免收裁判費。此勞動事件法中關於中間確認之訴的設計,可以更積極和簡化的處理工會會員或同一原因事實具有共同利益的勞工的權益,也可以讓工會在運用勞動事件法時,無論是解決不當勞動行為或提起基於會員整體權益的集體訴訟時,提供更有利的運作空間。

筆者個人感想

  實務上,筆者於訴訟過程中確實有受惠於勞動事件法的施行,對於勞動事件法施行後對勞工在訴訟上產生的效能提升有一定程度的體會,所以自然也期待透過這幾期的文章分享,讓工會內的大家可以稍微認識勞動事件法中工會的地位,讓工會有機會運用來有效介入勞資爭議訴訟案件,減少會員勞工在訴訟上獨自面對的障礙,以進一步可以保障所有工會會員勞工職場的勞動權益與勞動尊嚴為目標。




參考文獻

韓仕賢(2019.12),〈從工會與勞工角度談勞動事件法〉,臺灣勞工季刊第60期 頁30-35。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會刊專文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會刊》  中華民國111年 第01期 《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會刊 》  中華民國111年 第02期 《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會刊 》  中華民國111年 第03期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會刊》 中華民國112年 第04期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會刊》 中華民國112年 第05期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會刊》 中華民國112年 第06期

TTLU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 | 相關報導

  派遣工的正義 我不是你的免洗筷 【特別報導】 TVBS專題由林上筠記者報導,2018年10月28日YouTube上架,2019年獲得 曾虛白新聞獎 ,以下引號內文轉貼自該頻道介紹文。 「台灣低薪循環,濫用派遣薪水打折是主因之一,這六年來公部門私企業,出現"節省人力"新巧門- 「勞務承攬」!這些外包員工形同外人,勞動權益比派遣還要差。 ...(略) 我們都是勞工,有一天,資方慣性使用打折派遣員工,省成本省過頭,你我都會受到衝擊!別再置身事外,沒有人是局外人一起來追正義。」    在影片的專題介紹裡有台中榮總的傳送員,第一屆的代理理事長吳月霞就在接受記者訪問的同時接到雇主「關切的電話」,勞工面對這樣的情境更需要工會團結的力量展現,面對問題共同處理與面對, 要求當責的管理者面對問題進而處理問題,而非處理發現問題的人。這才是管理監督機構應一肩扛起的處理態度。 歷年媒體活動摘要 👉 苦勞網相關報導連結 >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 👉2023/08/02   【中油大樓前舉牌】會員林中平和徐榮德,中油桃園煉油廠的承攬勞務公務車司機,在中油大樓前舉牌要求「年資併計」、「直接僱用」詳見《報導者》文字記者: 林雨佑,攝影記者: 楊子磊的深度專文報導 👉2023-07-27   中油委外勞工爭取特休併計反被解僱 將前往中油大樓靜坐抗議 來源: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2023-07-27   中油委外勞工出面揭露假派遣 來源:本會YT 👉2023/05/01 【立 委洪申翰質詢假派遣】國營事業承攬商違法簽定期契約!立委洪申翰怒:把勞工當免洗筷!部長王美花承諾3個月內清查並改正!2023.05.01 經濟委員會 國會頻道 立法院議事轉播  影音來源:YouTube頻道 洪申翰 Sun Han 👉2023/04/27 【立法院記者會】違法定期契約、報到先交自願離職書、疑似侵佔獎金 中油外包商把勞工當塑膠,削錢手段超狂 相關報導來源: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2023/04/06 【內政部前記者會】 合作社蠻橫、剝削勞工,內政部管不了 ? 相關報導來源: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影音來源:聯合影音網    👉2022/12/25  「零派遣」淪口號?政府機關濫用「派駐承攬」 來源:中國時報 👉2022/12/21  控...

關於我們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 之圖徽乃由東海大學工會理事長 廖庭輝 先生所設計,為表達派遣議題重要的三角關係( 派遣勞工、派遣公司、要派單位 )。   其三角形構圖, 黑色 較長之一端,代表勢力及資源充沛的 派遣公司 與 要派單位 的壓榨情形,在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的創會初期迄今的既有框架設定下為公部門單位或具有公部門色彩的後期轉民營化機關。   紅色 端則為長期被定期勞動契約所約制工作發展天花板的 派遣勞工 。 紅黑顏色比例呈現1:2 為意象形地呈現勞資溝通對話過程中資源及武器不對等的事實。   於前秘書長施士青先生的提議下,圖誌中偏 左側 派遣勞工 的那滴 紅色血汗 位於紅色端下方而非正中央,突顯其弱勢血汗。本會誠摯感謝東海大學工會理事長 廖庭輝 先生當初的熱血相挺本會之識別設計,名片設計及印刷輸出共四盒都是廖先生傾全力相助草創的工會時期。謝謝廖先生及尚未具名友情相助的創會夥伴們,沒有你們就沒有現在的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感激不盡。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臉書社團 🔗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FB粉絲專頁 · 社群 💬